常見問答集

本獎助自即日起停止徵求

Q1:請問何謂醫師研究獎助?與醫師申請研究計畫有不同嗎?
Ans:本醫師研究獎助旨在培養醫師科學家,獎助方式為藉由獎勵臨床主治醫師接受兩年的研究訓練,之後再以三年的時間發展該醫師所擅長的研究領域來達成,與申請研究計畫補助不同。獲獎醫師在獎助之前兩年期間,由本院比照本院主治醫師之待遇標準給予獎助,(獲獎人不得重複支領其他薪給或津貼,且不得攻讀學位),獎助之後三年期間,則返回原服務機構從事臨床研究工作,除由原工作單位支付本薪之外,每月並由本院比照本院主治醫師待遇標準的三分之一給予獎助。在此期間,臨床工作時數每週不得超過工作時數的三分之一,且不得攻讀學位。
Q2:請問獎助申請資格為何?
Ans:國內各教學醫院之40歲(含)以下臨床全職專任主治醫師;惟以醫學中心之臨床主治醫師為優先考慮。申請人若同時擔任教職,需為助理教授(含)以下。有關申請人年齡之計算,例如:符合99年度申請資格者應為自民國59年4月30日(含)以後出生者。
Q3:請問獲獎後可否就讀研究所?
Ans:本獎助接受兩年的研究訓練,之後再以三年的時間發展該醫師所擅長的研究領域,以培養臨床醫師科學家,與碩、博士訓練不同。獲獎醫師在獎助之前兩年期間,由本院比照本院主治醫師之待遇標準給予獎助,不得重複支領其他薪給或津貼,且不得攻讀學位。後三年返回原服務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之期間,除由原工作單位支付本薪之外,每月並由本院比照本院主治醫師待遇標準的三分之一給予獎助。在此期間,臨床工作時數每週不得超過工作時數的三分之一,且不得攻讀學位。醫師如需攻讀博士學位,可申請本院之「醫學士、牙醫學士攻讀博士學位及醫學雙學位學生獎助」。
Q4:請問進行研究訓練之實驗室有何限定?
Ans:國內外基礎醫學研究實驗室皆可為進行研究訓練之實驗室,惟實驗室必須出具同意函同意申請人於獲獎後前往接受研究訓練,而實驗室之研究主題與申請人計畫是否契合,能否提供申請人良好訓練,是審查的重要考量項目。
Q5:請問研究單位(實驗室)同意函需要正本嗎?
Ans:是,申請時應檢具研究單位(實驗室)同意函正本。
Q6:請問獎助後三年期間臨床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每週工作時數的三分之一,如何執行?
Ans:為協助獲獎醫師於完成研究訓練後,可於三年的時間發展該醫師所擅長的研究領域,而有「臨床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每週工作時數的三分之一」的規定,執行方式為請獲獎醫師填具工時表,並由所屬醫院同意後核章,函送本院核備。
Q7:請問獎助金比照國家衛生研究院主治醫師待遇,究竟是多少?
Ans:本獎助之獎助金約為每月新台幣十四至十七萬元,視獲獎醫師之主治醫師年資而定,實際獎助額度將於獲獎後於核定函中明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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