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Q1:請問何謂優秀資深研究助理獎助?
Ans:科技之研究發展有賴過去經驗之累積及傳承,本項獎助即在鼓勵優秀資深之研究助理,提高其長期從事研究工作的意願,以加速國內醫藥科技研發的腳步。獲獎之研究助理於獲獎期間內(二年為一期),依名次每月由本院支給獎金新台幣壹萬至壹萬伍仟元整。

Q2:請問獎助資格為何?
Ans:本院院外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之現職專任助理,並在申請年度之前一年度12月31日前,於公務機關或其他相關研究機構經費支持之研究計畫下擔任碩士級專任研究助理累積滿四年、學士級專任研究助理累積滿六年、三專級專任研究助理累積滿七年或五專(二專)級專任研究助理累積滿八年以上之研究工作經驗,並在研究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一項要求者:

  1.  近三年內二篇(含)以上與所參與研究計畫內容相關,有重要貢獻,且發表於Peer -Reviewed期刊之學術論文(不限於申請人為共同作者之學術論文,若申請人被列為致謝對象者亦可)。
  2.  近六年內一項(含)以上與所參與研究計畫內容相關且有重要貢獻之核准專利。
  3.  具特殊專門技術,例如專精於使用與維護高度精密的儀器,如電子顯微鏡、X-射線繞射儀、核磁共振儀等。須提出專業技術訓練證明文件或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4. 研究成果能有效建立防疫及保健措施,促進醫院診所之經營,改進健保制度,修正或制定衛生法規,提昇醫療照護品質,增進國人健康或生活品質,降低醫療費用或促進醫藥衛生科技發展。
  5.  其他研究表現優異,有具體貢獻者。

Q3:請問本獎助之審查重點及方式為何?
Ans:本獎助審查以申請人之工作經驗及研究成績為主要依據。審查以會議行之,必要時得請申請人進行口頭報告。

Q4:請問獲獎人在獲獎期間內轉任至其他國衛院院外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下擔任研究助理,則獎助是否持續發給?
Ans:獎助期間獲獎人若因故轉任至其他本院補助之整合性計畫,應由轉任之計畫執行機構來函敘明轉任緣由,並檢附原計畫主持人同意轉撥獎助金至轉任計畫之文件,經本院同意後始能持續支領獎助金。

Q5:請問獲獎人在獲獎期間內,因離職、原參與計畫結束、或轉任至其他計畫而未能繼續在國衛院院外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下擔任專任研究助理時,是否能繼續領取獎金?
Ans:本獎助對象必須為現任本院院外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助理,若遇有獲獎人因離職、計畫結束、或轉任至其他非本院院外研究計畫之情形時,即停止獎金之發放。

Q6:請問本項獎助每年辦理幾次?又如何可得到申請的訊息?
Ans:本獎助於每年上半年辦理一次。本院將申請訊息以正式公文通知該年度各計畫執行機構及計畫主持人,並公告於本院網頁。

Q7:請問已依獎助申請說明備妥申請文件後,接下來應如何送件?
Ans:請於規定申請期限內,由計畫執行機構出具公函,將您的申請文件(含推薦函)送達本院學術發展處(本院地址:苗栗縣竹南鎮35053科研路35號)。
 
如對本獎助有任何疑義,請 電洽國家衛生研究院學術發展處 李明怡女士(037-206-166轉33309)或各計畫聯絡人員 、傳真:037-580-762、或e-mail:rew@nhr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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